疾病管制局致醫界通函第130號 (2011-11-04公佈)
壹. 臺灣歷年皆以腸病毒71型為造成重症及死亡之主要型別,本年迄今已有20例重症個案,皆由該型病毒造成。
貳. 腸病毒病程可能在4至6小時內急轉直下,如未密切監測,容易錯失救命時機。...應密切監測其生命徵象,如血壓、心搏、呼吸次數等,以掌握治療黃金時機,及時救治。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之前驅病徴如下:(詳見"腸病毒 71 型感染併發重症臨床處理注意事項"-壹)
一、嗜睡、意識改變、活力不佳、手腳無力。上述一般神經併發症多在發疹二至四天後出現。
二、肌躍型抽搐(類似受到驚嚇的突發性全身肌肉收縮動作)。
三、持續嘔吐。
四、持續發燒、活動力降低、煩躁不安、意識變化、昏迷、頸部僵硬、肢體麻痺、抽搐、呼吸急促、全身無力、心跳加快或心律不整等。
参. 疑似腸病毒重症轉診時機 (詳見"腸病毒 71 型感染併發重症臨床處理注意事項"-參)
一、神經系統病徵:包括持續昏睡、持續嘔吐、頻繁肌躍型抽搐、意識改變、急性肢體麻痺、抽搐、顱神經功能異常等神經學異常。
二、交感神經病徵:包括臉色蒼白、血壓上升、體溫正常時心跳過快、全身冒冷汗、肢體顫抖、高血糖等。
三、心肺系統病徵:包括呼吸急促、心跳過速或過慢、血壓上升或下降、脈搏微弱、輕微運動導致呼吸急促、臉色蒼白、皮膚發紺、手腳冰冷等。
肆. 及時轉診為救命關鍵,若能於重症前兆初期或病情出現不尋常變化時,即儘速轉診至醫療資源較為完善之大醫院,可以降低後遺症及死亡發生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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